車禍處理你缺的是經驗

沒有處理車禍的經驗、無法正確判斷或做決定
擔心吃虧、被敲竹槓,不知道要怎麼處理?
才能把這件事情處理完,讓生活盡快回到正軌。
首先,你要先弄清楚車禍的全貌...誰錯誰對?誰該賠給誰?
接下來後續的處理就能比較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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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結案

車禍當事人對於車禍肇事責任歸屬、理賠金額,達到一定的共識,簽署和解書完成約定的條件,並後續履約完成,不需進入訴訟程序,是大多人期望的結局。

合理賠償

對求償者和賠償者而言,在現有實際單據、證明,對應的賠償金額落在相對合理的範圍內,也是當事人足以負擔履行的前提下,就是相對合理的賠償。

擺脫麻煩

調解不順、時間有限:傷勢短期內未能評估恢復程度、肇事責任仍需鑑定,使當事人不得不走到訴訟流程,令人感到頭疼和麻煩,有時是必經的流程。

車禍沒處理好
將會造成二次傷害!

在沒有經驗或專業協助下,嘗試去談理賠,光是肇事責任就可能產生認知上的差異!再談到賠償金額時,若佐證不完整,對求償者來說覺得對方在刁難,要東要西就是不賠!而賠償者會認為對方獅子大開口~

我們發現,對於「佐證」幾乎沒有真正判斷的能力,也會各自表述!因此這樣的溝通與談判,幾乎是無效的!甚至於產生了反效果~而導致了無法順利處理、或非常不理想的結果。車禍都已經是人傷財損了,而後續粗糙的處理過程造成了當事人二次的傷害,往下走更不知道何時才能解決?!

被害者賠償案例

左踝骨折 韌帶斷裂 和解金額多少錢合理?

20~30      30~50       還是 50~80

相信 保險業務  調解委員 會告訴你

低標: 應該20~30     30~50 應該合理


所以保險公司理賠說45萬 你可以嗎?(我想應該預留了 3~5萬的空間)


大多數人在調解委員的幫忙之下,這個時候 應該就已經和解了(調解委員會告訴金額很高了,理賠看我的面子 又多加了5萬…..)

可是 ….我們傷勢還沒有癒合,有可能還要手術…..


於是…..


二年後 我們的和解金額是205萬

當然還是有很多人 不懂的提出相關的證據來支撐你提出的賠償要求


最後


依然只有 45萬的大有人在

左踝骨折

鎖骨骨折賠償80 萬(不含強)

委託專家處理的思路
 
36萬(含強)~80萬(不含強)
 
我們希望幫大家整理一下,由委託給專家處理的思路和一般沒有處理經驗的人有哪些不同處!
 
這就不得不拿另一個案例來比較了另一個客戶是一名教師,她是左撇子然而車禍導致她左鎖骨骨折、左肩關節及肌肉攣縮在還沒有委託我們之前
 
她是一位與人為善、以誠待人的老師
 
她也是如此教導著她的學生們,諄諄教誨、耳提面命著這「做人的道理
 
面臨到第一次調解,她提出了60萬的賠償請求(她自己估算)
 
她也毫無保留地把當時所有資料提供給了保險公司去審核,保險公司在第一次調解時,提出了40萬的賠償金額
 
這起車禍,她沒有任何肇事原因喔!
 
再到第二次調解時,她其實還增加了一些單據,沒想到保險公司竟然金額又下降到36萬
 
這一切讓她十分不解!
 
而六個月的刑事提告期限又快到了
她認為自己遭受的痛苦,不應該就這樣被白白砍了20萬
 
所以她找到我們
 
當我們看完她的資料後 詢問了她的現況她仍然持續在治療中…
 
我們要幫她釐清一個觀念:保險公司是把她當成已經治療完成的狀態 來進行賠償請求的審核
 
她當時聽不懂
 
口中念念有詞地說:「我就不懂啊!我都已經說明不下五次,我還在治療中,那為什麼還給我這樣的數字呢?
 
「難道我要求的不合理嗎?
 
為什麼也沒有給我一個可以說服我的說法或理由?就這樣給一個數字!說公司審核的!」
 
我們可以理解,這位一向與人為善、以誠待人的老師
 
用她的思維邏輯搬到殘酷現實的談判桌上,被砍價時的無奈、冤屈怎麼可能會有效?怎麼可能會有用?
 
對方保險公司斤斤計較,能少賠就是他們多賺啊!
 
在談判桌上,不是在講做人的道理~這是一場戰爭、是博弈!
 
不只這位老師不懂,很多第一次遇到車禍需要調解的人,都不是很清楚調解就是談判的本質
 
接下來
 
她不得不提告了提告之後,我們才開始第一次真正參與她與對方的調解是在法院的調解,就不是區公所的調解了
 
這次她所遇到的調解委員,非常強勢!
 
但是也很給力啦!(當然也是我們在最開始就先把明確的天花板先設置好了~)
 
調解委員從36萬硬生生把對方拉高到70萬含強制險(強制險已經拿到6.8萬左右的理賠)
 
這個金額,事實上已經符合她當初第一次調解時提出的60萬還要多了
 
所以    她非常猶豫不決
也讓她非常想要快點和解!
 
注意!在這裡 你會看到我們的思路和她的思路就開始不同了!
 
我們在完整看過她的資料以及持續關注她後續的治療時我們發現一個事實,就是她的傷勢復原之後肯定會有後遺症
 
不論是過往我們從客戶身上所累積的經驗也好,還是看她醫院申請出來的病歷也好,我們至少有6~7成把握判斷她若是有後遺症拖累
 
這60萬根本不足夠她後續未來的治療與復健!
 
但是我們並不會強力主導她的想法和決定,只是依照事實可能的分析讓她了解
 
當我們告訴她時,同時調解委員又不斷地灌輸她往下走跑法院訴訟的麻煩花了時間、金錢,可能也不會有她想要的理賠金額也不斷強調
 
「過了這個村、就沒那個店」要她把握這次機會 趕快和解掉!讓她快點回到平靜的生活~
 
這些都是她當天就想要的答案…
 
所以當下,我們表示尊重她本身的意願,她也表明即使往後有後遺症也願意自己承擔…但是到最後,她又有些遲疑
 
我們告訴她,沒必要今天就做決定或許再延到下一次調解,至少讓復健科醫師做了更進一步檢查,有更明確的治療方向再來和解也不遲!
 
沒必要聽調解委員恫嚇的說法…那些口頭說的都不算數!
 
我們獲得她的同意,回到調解室開了另一個附加條件,直接讓談判破局,幫她再爭取一些時間
 
我們的思路,她的狀況有後遺症是肯定的,只是後遺症影響她生活與工作的程度大小會需要專業鑑定
 
通常只要被鑑定出來有一定的程度,她的賠償金額會再增加
 
然而這一切也都需要時間才能證明
必須要等她復健治療到一個段落之後,才能去進行鑑定
 
可是,大多數人希望這件事快點落幕,即使拿少一點的和解金額也沒關係
 
我們如果認為傷勢不見得會有結果的話,當然也會盡量去促成和解
而這一切都必須看當事人本身的需求
 
有些人是因為不得不和解,他們有經濟壓力,想快點拿到和解金之後、快點回去上班貸款、小孩學費都等不了啊!
 
而這一位老師純粹是不想再上談判桌,被砍得一文不值的感覺
 
她說:「明明受傷的是我、我也沒有肇事責任,怎麼好像我開口要求賠償是像乞討一樣呢?
 
「為什麼調解委員覺得我很難搞的感覺?
 
我明明對於撞我的人都好聲好氣!我一向與人為善欸!
 
他把我撞成這樣,我人生第一次上手術台,我當時的驚恐害怕,都沒人幫我說!
 
對方還一副叫保險公司賠就好了!」
 
終於幫她把第一次調解結束之後法院又寄出第二次調解通知
 
看樣子
 
就是看她有鬆動的跡象想要打鐵趁熱,或許讓對方加一點錢就可能促成和解了
 
過了一個月,我們又再度來到法院開調解會這次開會之前,她跟我們討論幾次,我們也發現她有些轉變她變得很堅定….
 
後來經過她說明,才知道她去復健科回診復健科醫師告訴她肩膀和肌肉攣縮的部分,恢復狀況不良
沒有她想像的這麼快可以痊癒!
 
再來就是她嘗試回去代課,本來是她駕輕就熟的內容與工作量她進行一天之後,竟然發現自己的體力大不如前
 
尤其是她左撇子,在許多需要用力的時候,她非常吃力!
 
原本她在車禍之前可以勝任的工作,她竟然無法完成,緊急向校方說明她要先暫停代課
 
這部分完全把她嚇壞了!
 
她才開始相信、想到我們之前跟她說的分析與評估
 
她沒有想過,我們是真心看過許多案例累積的經驗所得出的結論、真心關心她是否這樣的金額足夠她治療後續
 
因為我們不是專業醫師,但是平常的關心與聆聽她的狀況,我們聽得多了、看得多了自然而然也能夠判斷預估可能的狀況
 
而她則是必須用自己的身體力行和痛苦經歷,來讓她自己知道她要求的金額是不是符合她往後的規劃?
 
這就造成了一般人處理車禍和委託專家處理車禍最大的差異!
 
真正的分水嶺就是在於「時間」、「復原狀況」
 
絕對不是金額的多寡,那些都是相對值罷了。
 

肇事者案例

車禍理賠現場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被求償171萬 最後以35萬和解

“對方傷勢蠻嚴重的,我真的不是故意要發生這樣的事!已經盡我所有可能全力彌補。最剛開始對方要求171萬,我根本賠不起!

經歷一年多,你們陪我在調解會被罵了好幾次、走過了偵查庭、刑事庭,雖然被起訴判刑繳了易科罰金,都當作是我的懲罰好了...

最後在民事庭開庭前的調解,最感謝的是你們幫我跟對方耐心的溝通,終於獲得轉圜的契機!

我該賠的當然要賠,只是希望在合理可以負擔的範圍內,我都願意努力賠償!”

-曾先生, 桃園

車禍意外往往是不小心、沒注意,不是故意的!然而造成了別人的傷害損失,只要有肇事因素的話是免除不了要負起賠償的責任。

我們很清楚,希望能夠賠得心安理得、賠得合理,也要讓對方可以釋懷~這過程並不容易。尤其這個個案只有強制險的條件,要達成和解著實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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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目前提供四種服務,這些服務將會視你個人需求、車禍肇責、傷勢復原,使我們協助與介入程度而有所區別。你可以到「服務方案」的網頁了解我們所提供的服務項目。當然,也可以先從「免費車禍諮詢 線上研討會」來接觸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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