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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鑑定覆議我無肇責 為何還要賠償?
車禍理賠的處理基礎,首要任務就是先釐清肇事責任。責任比例弄清楚了,談賠償金額再依比例計算,才會是「合理」的狀態。然而,經過專業車禍鑑定後,確認無肇事原因的一方,在道義上是否也需要負起責任呢?有責任的另一方,是否能夠因為受傷而理直氣壯地求償呢?
小心車禍初期的處理態度 會影響後續發展
這位客戶車禍初期拿到的初判表,他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肇事因素
在一般狀況,會以肇事責任三成來大致上認定他應該要負起相關的賠償責任。
客戶在T字路口駕駛汽車直行,突然左後方有一台機車擦撞倒地
依照現場圖,我們也以為對方是擦撞到他汽車的左前方
因此也認為初判表是跟事實相符的
後來,他去交通隊了影片
交通警察說,這應該是對方的過失!
因為對方左轉彎太快要切入他的車道,而擦撞到他汽車的左後方
事實上他是無從防範的,很明確就是真的「被撞」
他跟我們討論之後,當然就是要去申請車禍鑑定
然而,在這之前,由於初判表他認為自己可能需要負起部份賠償責任
對方要求他在休養期間,每個月支付3萬元
他也答應了,就這樣付了3個月!
這件事只有跟我們提起,但沒跟我們討論,他自己就決定這樣做了…
這樣做之後,就埋下了後面無法擺脫的麻煩問題!!!
對方受傷很嚴重 我先拿出一筆錢表示誠意?!
客戶說:「當下對方好像快掛了!我很慌張!沒想太多就後一步到醫院去看他」
「對方的家屬也沒給我好臉色,後來等對方出院,我實在覺得對他很抱歉,所以就答應了他要求每個月給他3萬元的要求!」
由於客戶並非專人委任,這部分他與對方私下的協議
我們都是後來才知曉的,但是他已經答應也支付了3個月
也就是說他已經給對方9萬元了。
然而客戶平常也不過每個月才4萬多的薪水而已
這三個月的9萬元,對他也是一個沈重的負擔
可是,我們認為他用這9萬元換取了暫時罪惡感、愧疚感的自我緩解而已
認為自己跟對方有了交代、展現了誠意
然而,他卻不知道
這即將為他帶來無止境的一連串問題!
我們在這裡也稍微說明一下
不是不行!
要先拿出錢來幫對方繳住院、手術費用,不是不行!
可是要有技巧,要稍微瞻前顧後一下
展現誠意,有很多種方式
答應一個月給對方3萬,可能不是最好的一種
客戶沒有第三責任險,只有強制險
事實上,就應該要先請對方去申請強制險的理賠
強制險的理賠很有效率,只要資料都完整沒問題,大約1~2週就會下款
至少也幫忙支付一筆醫療費用,而不需要馬上就要先賠償一大筆金額出去
客戶由於沒有經驗,完全沒有去理會強制險對方申請了多少錢
法律也有規定,強制險的理賠也涵蓋在肇事者的理賠範圍內喔!
像這個客戶,後來才申請鑑定,結果是自己沒有肇事因素
那事實上,他是完全不需要負起賠償責任的
對方也只能申請強制險理賠,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那他之前先賠出去的9萬,怎麼要回來?要得回來嗎?
好意思要嗎?對方當時受傷很嚴重欸!
我們很多客戶,選擇「線上諮詢」…
只問一些他認為、和他已經過濾的問題
我們前後都不很確定每一個事件發生的來龍去脈
只是回答他提出的問題
因此像這種狀況,他當初判斷自己可以決定、自己可以搞定
做出了這個決定,沒想到被「反噬」了!
這也沒有什麼是非對錯的問題
因為沒有處理的經驗,以為自己過往的經驗,這樣應該可行
結果都出乎意料之外…
最後累積到一個他自己無法收拾的地步
事實上他的處理方式,並不完全是錯誤
如果是小擦傷、小車禍,可能對方休養3~5天
這樣的處理可以很快就解決問題
只要是錢可以處理的問題,都不是什麼大問題!
但是對方骨折,休養三個月,每個月他不能工作沒有收入的缺口
當然找你來補啊!
那要這樣持續每個月三萬「供養」到他可以回去上班為止?
車禍理賠如果是這樣解決,那我們提供的專業服務可能也不算什麼了…
很多人習慣用「錢」解決問題
當然可以用錢解決的問題,真的不是什麼大問題!
客戶在最初的三個月,花了9萬元
買到他可能三個月的好眠、解決他車禍讓人受傷的罪惡感、愧疚感
展現了他認為理應被接受的「誠意」,獲得了暫且的心安!
可是拿到車禍鑑定,發現自己沒有肇事因素
就停止了一個月三萬元的「供養」!
這時對方就跳腳了!你的山盟海誓呢?
「我受傷欸!我不能工作沒有收入欸!你答應承諾給我的一個月三萬呢?」
這起車禍真正的糾紛,是從這裡才開始的!
不服車禍鑑定 申請覆議 結果沒改變那之後呢?
對方知道因為鑑定的結果,是他不能再向我們要求一個月給他3萬的原因
所以要申請覆議,希望扳回局面
至少是像初判表那樣,有三成責任,他要開口要錢也才比較有理!
沒想到覆議竟然也是同樣的結果
他們還是全責…
這個動作,也讓我們的客戶開始感覺不大對勁
好像無法善了了!
客戶原本以為,他從車禍開始態度都很好
盡量幫助對方,對方即使要轉診,還幫忙載對方換醫院…
他以為這樣做,對方不會提告~
怎麼會鑑定出來了,沒有肇事責任就不用再給對方錢了,為什麼對方還會生氣呢?
這不是應該的嗎?不是正常人都懂的道理嗎?沒有是非黑白了嗎?
難道真的要賴我一輩子?我有老婆小孩欸!
為什麼還要告我?
對方真的惱羞成怒,沒辦法繼續要錢
是一邊提告、一邊進行覆議
最後檢察官不起訴…理由很簡單 車禍鑑定和覆議 客戶都沒有肇事責任!
對方到這裡肯罷休嗎?會放手嗎?
不會的!
為什麼?
因為他嚐過甜頭了!你的錢這麼好拿!
鑑定3000元、覆議2000元,只要你有一丁點肇事責任
他就可以跟你要錢、要求你賠償
這些成本老早就算在你之前給的9萬裡面了
他有什麼損失?
他受的傷就是要你負責 你怎麼可以跑掉呢?
就算鑑定你沒有責任,可是你之前說過的話、做的承諾
你要不是認為自己有錯,怎麼會肯乖乖拿錢給我?
還給了三個月!
有一句話很雷同,我拿來比喻一下:「奧客的胃口都是被慣養出來的」
他已經認為跟你拿錢是理所當然
鑑定都是屁!只是裝飾品而已啦!
所以他告不成刑事的過失傷害
繼續糾纏!
告到民事損害賠償來了
還要求法官讓他做「學術鑑定」~
我抱持很大的懷疑,法官會准許嗎?
老實說,這是正確的程序
但是「學術鑑定」通常適用於真的有很大的疑點,無法釐清責任
還有就是賺「不甘願、不死心」的人的錢
而且必須是法官准許,有聲請調查證據的必要
要過重重的關卡,學術鑑定一次要25000元以上…
大部分的法院判決案例,都是針對重大車禍事故有人死亡要釐清肇事因素
民事調解庭 解決得了「不甘心」嗎?
對方的心結「不甘心」是誰結上的?
客戶向我坦誠,是他自己之前的處理方式所造成的…
調解之前,我跟他討論
最糟的狀況就是繼續讓他告下去,告到他甘願為止
9萬可能也拿不回來了
如果要拿回來,除了要答辯狀也要聲明反訴
訴訟就會變得很複雜,建議請律師協助處理!
可是他知道律師一個審級的費用就6萬起跳了…
所以他希望調解能有個結果
客戶很後悔,做了決定之後才看到我們分享的內容
他發現自己一步錯、步步錯
調解委員還要看有沒有功力!
他遇到的這一位處理得不夠好…
還要我們客戶再出6000元紅包給對方,然後就可以和解
客戶從對方要求覆議、提告過失傷害不起訴、再來民事損害賠償
一而在、再而三地食髓知味
他沒有肇事責任,之前也已經付出了多餘的9萬元
為什麼還要他給6000元紅包?
他又不是冤大頭!
我們直接表態不願意再給付任何賠償
甚至於要求對方應該返還9萬元
事實上,這也是因為客戶看起來比較好說話
而且之前就已經「習慣給錢」的模式,讓調解委員看出了端倪
調解委員以為客戶想要快點解決
反而叫我們再做一次「蠢事」就又再貼一點錢就可以打發對方了事了…
唉…如果這是上一次調解 也許還可以
但是情緒已經累積到這裡了
客戶不可能接受了…
對方起訴狀是70多萬的要求,但說明只要求再賠償9萬
調解委員也盡力說服對方不應該要求
客戶私下跟我說,如果是上次談再貼6000元
他真的可能會接受,因為實在不想再耗下去!
但是現在他已經被搞得很不爽了!
甚至於他要求對方至少要還他5萬元
紅包就是那之前的4萬,其餘免談~
這是他最大的讓步了…
至少這次調解,對方開始感受到我們的態度了
不再曖昧不明
直接了當地透過我們表達我們的訴求
也直接讓對方知道「想跟我要錢 你要付出更多的代價!」
有時候,調解不是為了調解
而是要去「表態」!
這才有可能讓事情進展或引導到我們要的方向去
你知道為什麼這雙方處理成這種結果嗎?
接下來,我們想要討論剖析這個案例一些潛在的原因
1. 初判表的迷思
如同我們最剛開始所提的,光是看現場圖和初判表,的確很容易就把初判表當成一個結論
但是這樣的認定,也沒有不好喔~你往下看就會知道!
客戶從車禍開始,等拿到初判表也將近一個半月
對方受傷住院動手術,因為客戶沒有遇過這樣的車禍,他的慌張不知所措是可想而知的
拿到初判表時,雖然知道自己的肇事責任比較小
但有責任就是要賠償,客戶其實也只有強制險
他並不清楚,強制險會賠償對方哪些費用、會多快可以理賠?
因此當對方拿著醫院的收據、診斷書跟他要求至少休養期間要一個月先給他三萬元的生活補助
他沒有其他比較洽當的反應或回答,也就只好答應了
2.付出賠償金額之前只有口頭承諾,沒有明確協議、盤點資源
幸好客戶不願意拿現金給對方,而是用匯款的方式,也才保留了一些證明。
如果已經開始給對方錢,就是啟動車禍理賠的「談判」,開始把「籌碼」拿出來用了喔!
每一次用出去的籌碼,就應該要確定達到什麼目的或效果
否則就是浪費資源、浪費子彈!
像這樣要給對方錢,其實客戶就是想要「賠錢了事」的心態
可是錢要出去就要有明確的協議,否則一個月3萬要給到什麼時候才能喊停?
即使鑑定跟初判表結果一樣,那至少給對方一個月3萬應該有個期限吧?!
那是誰說了算?是他說停才能停?還是客戶不想給就可以停止?
這一給下去,後果早就可以預見了…
盤點一下資源吧!你能給多少?你能賠多少?
強制險對方到底申請領了多少?這些都要先知道、要先掌握!
客戶是過了一年才去問自己的強制險保險公司,得知對方已經領了7萬多的理賠
加上他之前給的9萬,就已經16萬了
可是客戶之前都沒有確認,在調解中以為只有那個9萬
像這樣子,別人不把你當冤大頭 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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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車禍理賠時你的賠償金額不合理
3. 申請鑑定的時機
客戶由於沒有經驗,就誤以為初判表已經是結論
因此答應了賠償一個月3萬元的決定
後來經過諮詢,我們提醒可以到警局去確認,請警員播放車禍當下影片
那已經是車禍2個多月之後,他要開始準備跟對方調解之前,他才決定要去申請鑑定
拿到鑑定結果知道自己無肇責,反而問題又出來了!
那他之前賠的9萬元,不就是自己自作主張的嗎?
他也知道可能要不回來了,本來是打算就這樣算了
沒想到對方一看到車禍鑑定結果就跳腳~
既然如此,何必當初?
初判表的確是警方初步分析研判,僅供參考
談賠償的時機本來就應該是在釐清肇事責任之後
如果無法確定初判表是不是夠明確?那就是申請車禍鑑定來釐清責任了。
可是鑑定會需要時間
等初判表就已經將近一個月了,拿到初判表再去申請鑑定,等拿到鑑定報告
也將會是在車禍之後三個半月到第四個月左右
這時進行第一次調解、談賠償
對方的傷勢也比較穩定了,該申請的強制險應該也先領到了
期間可以去關心對方,但是要談賠償就是比較現實的狀況
盡量到調解會,至少中間有個調解委員可以幫你擋著
不至於會變成你直接面對受傷的對方
拿著收據、診斷書跟你要錢,而讓你不知如何回應的壓力下
就答應了先給他一筆錢,最後結果要不回來的問題!
至於受傷的這一方,就是要錢要得太急了!態度也非常地壓迫
導致後面狀況出乎意料反轉時,非常地尷尬,明明是受傷的人
好像變成無理取鬧、像是假車禍要詐騙理賠的人…這種感覺一定很受傷!
他已經拿到了9萬,這本來就不需要賠償給他的
可他還認為不足夠!而且本來就該賠償給他的
只能逼著他找律師諮詢、走到覆議、提告、再提告、提出學術鑑定的要求
認為這世界上沒有公平正義,他只是要求個公道
因為他也陷入初判表的迷思當中
不願意接受鑑定和覆議之後的結果
最後鬧的人好像是他,他又更加地惱羞成怒,陷入一個很不堪的循環裡
對一個受傷骨折需要休養三個月的人來說
真的身心都備受煎熬~
明明沒有肇事責任 為什麼調解委員還要我包紅包?
這個案例中,如果沒有解釋清楚,恐怕也會留下一個疑惑!
明明我們客戶車禍鑑定和覆議都沒有肇事責任,而且之前也已經先給了9萬元
為什麼竟然還叫我們包6000元紅包來和解?
真的很沒道理啊!!!
這裡我們也來揭秘!
調解委員的思維就是:「對方的確有受傷,傷勢比你嚴重!所以多少、加減要給一個紅包~」
有受傷的人聽到調解委員這樣說,心裡其實就會比較舒服~
調解委員先搞定一邊的心理狀態之後,再來處理另一邊的狀況
然而,這是調解委員的邏輯
受傷的人就先照顧到,讓要求賠償的受害方覺得調解委員是要幫他、偏向他那一邊的
之後可能會慢慢去軟化對方的要求,讓他把金額緩緩下降
你試想:如果調解委員一開口說,你這樣要求就是不合理,獅子大開口喔!
那不就是對著幹!調解委員有辦法繼續調下去嗎?
我們的確有遇過這樣的調解委員,看到金額太高,也不細看明細就直接壓制提出賠償金額的受害方
甚至於也不去了解肇事責任真正的細節…
你要了解,調解委員的主要工作就是『讓雙方在賠償金額的部分可以往中間靠攏』
只要雙方各自鬆動一些,就有機會再往下談
他才會再去找尋各種可能「和解的契機」
這時也才會把主要的細節拆解開來~
需要有你們各自退讓第一步之後,才可能有下一步
但是…許多人因為沒有安全感
對於調解委員也不是很熟悉,擔心自己退讓一步就會被逼著再退第二步、第三步
這也不是沒有可能喔!
有的調解委員認為你這一邊比較好講話、比較好攻克
那就會在你這邊施壓~
所以許多人來諮詢,問我們問題
我們也都必須要同時觀察你本身的個性
除此之外,我們不確定你會遇到強勢的調解委員?還是拐著彎說話的調解委員?
你當場的臨時反應是犀利的?還是緩和的?
對方態度是堅決的?還是曖昧不明、模稜兩可的?
這一切都是『變數』!
存在著許許多多不可控制的變數
因此在我們上述的案例,客戶的個性可能被調解委員很快就掌握到了
甚至調解委員還提出讓客戶可能上鉤的誘因:「可以快點結束這件事!不要再來上法院了!」
只要付出6000元的紅包!
可是調解委員沒有真正體會到之前的過程
客戶從掏出那9萬元後,又拿出3000元鑑定
得到了沒有肇事因素的結果,卻仍然被告、被苦苦糾纏
這種無奈的情緒已經累積到法院的調解
既然無法善了,為何他還要多付6000元?
所以,這種狀況就是「物極必反」了
只能再往下開啟新戰局,走到法庭訴訟
雙方從鑑定結果之後,就持續刺激彼此,而不願善罷甘休啊~
所以 今天說白了 叫客戶再出6000元根本不是問題
在於調解委員用的方式是給我調解委員『 面子 』
調解委員沒有去處理 客戶的心情 再加上 對方(大多數人)都會用的那招
『 我受傷比你嚴重 所以你要付我錢 』今天才跟你要多少而已
你還不願意的態度來跟我談,這一招在沒有鑑定出來之前是有效的
對方可能忘記了 今天肇事責任自己變成『 全錯 』 可能對方忘記了 上一次的調解會直接拍桌子 走人
還說要告到底,言下之意 更多的 威嚇 就是要你屈服的心態
今天對方還是只會用老招 而且對於自己會全輸還無法接受 更多的是之前說了太多的『 狠話 』
自己無法一下子轉身 口氣變好一點 當然破局。
6000元對雙方都不是重點,因為沒有差那6000元了。對方要求70萬的賠償金額 今天願意再委員的建議下 只願意拿6000元 事實上 已經認輸了
接下來的問題是,之前付的9萬元 對方還要還給客戶 才對,問題是對方的傷勢嚴重當然想不還
我的作法會是建議調解委員
請對方包6000元還我們 或是道個歉 因為之前沒有發生的經驗,對於肇事責任都不懂 到處亂聽 而且傷勢也很嚴重 我們道的歉 但是之前你答應先付的9萬醫藥費也花完了還不夠 今天我們也撤告 就算了。 當然以上的說法對方一定講不出來 因為對方想的是 一些律師們的建議:可以申請學術鑑定,而下之意還有一條路。
問題是 法官會依照你說的流程往下走嗎?
如果你是車禍事故中的受害方 我們會如何處理?
我們不會讓這樣的誤會發生…在這件車禍事故的例子裡,我們會…
在調解之前,就先陪同去把車禍影片看過,確認初判表有沒有被翻盤的可能性!
如果發覺對方可能會沒有肇事責任,就會在對方發動要申請車禍鑑定之前,先第一步趕緊申請調解
讓調解會只依照目前最有利的狀態,就是初判表對方至少還有三成肇事責任的狀況下,進行調解
盡快提出一份可以有討論空間、利於談判的請求明細
也會告訴受害方,目前這個狀況是最有利的時機
我們一定會止血就止在這裡!
有許多人認為自己認知的才是正確的,一旦委託我們協助
我們當然要拿出專業,而能夠讓相信我們的客戶「少輸就是贏」,這也是必須考慮的策略
不會讓這樣的誤會發生,導致第二次的傷害
或許拿到的理賠金額會比較少,總比搞成一而再、再而三地重道覆轍,做無效的提告、覆議
浪費許多人生寶貴的時間,要來得好多了
雙方彼此的恩怨,我們會盡量促成在第一次或第二次調解就和解完成
也盡量不讓對方去花3000元申請鑑定
這就是反過來利用「初判表的迷思」!
事情才能有效快速的解決喔~
如果你是車禍事故中的肇事者 我們會如何處理?
由於這個客戶不是一開始就專人委託的客戶,
透過諮詢有一搭沒一搭的,一個一個問題在問
我們也不能掌握他其他的狀況
因此,我們要說明的是,如果一開始就委託給我們協助處理的話
在我們能夠全盤掌握的情況下,也絕對不會讓客戶答應「一個月3萬」的口頭承諾
像這樣埋下後面無解的痛苦種子,只能最終不得已走到訴訟、對簿公堂
都是非常勞神耗財、浪費時間
肇事者最難以逃脫或面對的就是對方要求你回應賠償的問題
「怎麼辦?對方傳簡訊來問我何時要談賠償?我怎麼回應?」
「對方說他因為車禍受傷,沒有辦法工作,現在收入吃飯都有問題,我要怎麼回答他?」
「我可以封鎖他的電話嗎?因為對方打電話來都在罵我!」
「對方都不讓我關心,我無法掌握或判斷對方的狀況,該怎麼辦?」
這些狀況,我們都會教你應對的方式
其實,有時候事情來了就是要面對
只是面對的方式必須因人而異,每個人的個性和耐受壓力程度不同
有人可能被連連問三次「你到底要不要負責?把我撞成這樣!你要賠我多少?」
就可能會爆炸了!會惡言相向、態度變差,受到情緒干擾影響
有人可能就不聞不問、不聯絡,等到被告了,才出現在偵查庭
有人就可能像我們這案例的客戶,先拿一些錢出來擋著、墊底,盡量做自己認為可以做的
結果被「軟土深掘」後面也不知道怎麼辦?!
有人認為自己有保險,就告訴對方賠償找保險公司處理,然後直到被告才發覺保險公司能處理得很有限…
因此,我們反而認為會看個人的狀況、個性,還有對方的狀況
了解如何切入去關心,讓你知道車禍理賠處理初期還在等肇責鑑定結果期間的尷尬要如何化解
遠比只用「錢」來擋一陣子,要更能夠有效鋪陳到最後的和解。
盡量找到最有效的溝通方式,讓雙方對於車禍理賠的理解慢慢產生共識
這才是最重要,需要時間經營的
事實上,初判表出來之後,我們就會先安排申請調解
調解之前也會先請肇事者去關心對方何時方便安排調解?
每一次的接觸都是一個設計與善意回應
調解時有初判表就用初判表,至於可能本身對於初判表的肇事責任有些爭議的話
如何在調解會表達,讓彼此認同去進行鑑定後,可以更明確的釐清責任
對雙方才不會有其他分歧的意見,再次形成共識
往往我們看到有些肇事者,很堅持自己肇事責任的意見
一下子就在調解會提出他在網路上查到的法條、法規或案例
來支持自己的主張,要求申請車禍鑑定
這樣的動作,往往在對方眼裡看來,是很挑釁的
可是大多數人在車禍處理過程中,為了要保護自己,根本無法顧及對方的感受或看法
也才會發生這樣的狀況而產生了更多延伸的衝突
似乎透過鑑定來證明到底是你對還是我對?你錯就要錯到底!
像這樣的每一步,都要小心經營!
才會對於車禍肇事者,要處理賠償之前就能夠慢慢鋪陳可以順利和解的這條路
這個案例中,如果沒有解釋清楚,恐怕也會留下一個疑惑!
明明我們客戶鑑定和覆議都沒有肇事責任,而且之前也已經先給了9萬元
為什麼竟然還叫我們包6000元紅包來和解?
真的很沒道理啊!!!
以上的所有過程你會發現 很多狀況 並不是我們依照自己認為的思路在走 ,以為資料齊全對方就ㄧ定會買單
中間的過程會因為你遇到的人 丟出來的反對問題 你要去解決 問題是你看懂得他們背後的思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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