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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理賠求償明細 常見爭議項目
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
「合理賠償金額」是一個理想目標狀態,如何提高目標達成率?
你要了解、盤點自己所具備的所有資源,並且能夠分類管理。
反之,如果你是要賠償的一方,也要清楚對方所提出相關資料的正當合理性
這篇文章承接上一篇的「雷區part1」
要把請求賠償金額分成三部分:實支實付、需要釐清、討價還價
將會繼續討論許多大家曾經遇到的問題
車禍理賠求償 如何分類?
通常打仗的時候,你要能運用許多不同的戰術
而這些戰術是涵蓋在一個大戰略底下
就像看棒球比賽,有些是戰略需求的犧牲安打
只是為了要保護二壘的人上到三壘
而那些犧牲打,
就會類比成我們歸類為需要釐清的爭議項目、有時則是可以討價還價的項目
所以會需要分類!
而分類有一定的標準嗎?
很抱歉!沒有!
因為每個人狀況不一樣,
可以拿來做犧牲打的項目就會因為個人狀況而有所不同
哪些車禍理賠的求償項目,容易產生爭議?
上一篇是因為主觀認知差異的問題,所以產生了爭議
這裡我們要討論的是別的原因,而導致了需要釐清爭議的狀況
車禍理賠金額 常見爭議項目
醫療費用爭議:時間差
醫療費用
你可能會認為,醫療費用難道不是最應該沒有爭議的?
老實跟你說,實務上的經驗,其實有很多不一定!
有人發生車禍之後,沒有馬上就醫,延誤了急診就醫的時間
或者有人急診當下醫師針對比較嚴重的傷勢處置
在比較不嚴重的部位就沒有那麼詳盡的檢查
但是比較不嚴重的那個部位後來才出現了後發性、延遲性明顯的症狀
這樣的時間差,導致了後發的這個傷勢,是否跟車禍直接為因果關係?
而有了極大的爭議!
醫療費用的差距就會出很巨大的差異~
如果這段期間,都在住院,慢慢才發現有這傷勢
那倒還沒什麼問題!
但這段期間老早出院回家,後發的傷勢
要如何證明是車禍造成?而不是在家意外造成?
尤其像是椎間盤突出,是年紀增長自然退化造成?
還是車禍當下受到外力所造成?
還是原本有自然退化,又遭遇了車禍的外力而導致更加嚴重?
這些都會產生非常多的爭議!
尤其是當你遇到對方是個難纏的對手,非常了解這些都會需要你提出證明
才有辦法順利獲得理賠
你遇到的這些困難,就會像一座山一樣高得擋在你面前
最後看你是要克服它爬過去?還是算了!放棄…
薪資證明爭議:證明的完整性、合法性
很多人是領現金,沒有薪資轉帳記錄
沒有薪資條、沒有扣繳憑單、也沒有勞健保投保的薪資等級可以參考
甚至於連上下班出勤打卡記錄都沒有…
如果真的什麼都提不出來,
最後底線只能以行政院勞委會公布當年的每月最低基本工資來做請求了
辦法是人想的
盡量提出可以對自己有利的證明
同樣地,也不要落入自己主觀意識的認知迴圈裡
其他費用爭議
醫材費用、膳食費、營養補充品、其他…等等
尤其是自費醫療器材,因為自費醫療器材費用有些非常昂貴
而強制險的上限只能補助自費醫療器材理賠2萬元
但是如何選擇,這也是受傷的人聽取醫師建議而下的決定
有些被求償的人,會認為他要為這些昂貴的決定買單
卻沒有被事先告知,感覺不尊重、被當盤子!
然而我們會建議被求償的人不要這樣想,會跟自己過不去!
因為醫師專業醫療必要的程序與必要的材料
他要確保受傷的人治療品質
或許對方可以選擇比較不那麼昂貴的材質
但是對方要求更好、更有保障的材料,是合情合理的
換成你是受傷的那個人,應該也能體會~
車禍理賠不是爭論誰對誰錯就能處理完成
而是各自能異位而處
在最大限度的能力範圍內盡量能彌補、能退讓、有所溝通與增減
才有可能促成和解的結果。
膳食費也是過去常見的求償爭議項目之一
有人不只要求住院期間的膳食費,還包括休養期間的營養補充品也都提出要求
還有原本要接送小孩上下學,因為車禍受傷後,
小孩要搭計程車上下學或由其他親人接送
也都把這些開銷算進來…
先說明膳食費、營養補充品的部分
即使不住院、沒有車禍受傷,一般人還是會正常三餐飲食
因此車禍受傷而住院或在家休養,只是按照一般正常作息的飲食卻要求膳食費
就顯得不太合理了!
這其實在法院判決書都找得到喔!
除非…車禍傷勢導致醫師建議有特殊飲食的必要
並且有醫師開出診斷證明書註明,那應該就可以請求,沒有問題~
營養補充品也是同理
有些醫師會口頭提醒,像骨折的患者
會提醒要多補充鈣質、維生素D3
但是醫師通常不會寫在醫囑裡頭
而市面上的營養品千百種,刻意買了自己偏愛的品牌
這些要求對方買單,通常也不盡合理喔~
類似接送小朋友的家常勞務損失
這個項目也會比較偏向於個人主觀認知
我們也有類似案例:
一位家庭主婦因為車禍骨折無法操持家務
因此在休養期間除了請私人看護到家照顧之外
另外還請了幫傭到家打掃、準備三餐
這些是她每天的基本工作
她提出的診斷證明書有醫囑不能工作、不能久站、蹲,需專人照護
加上她雇請這些服務也有明確的收據
事實上可以提出來,或許有機會可以請求成功
或許有機會作為犧牲打~
至於額外衍生的花費,像是小朋友接送讓他們搭計程車
已經不是車禍當事人直接的費用,其實很容易被打槍
小朋友也可以搭公車啊~
其他家人接送的時間成本、花費,事實上也是間接額外的枝微末節
如果硬是要提出來,不如納入「精神賠償」
在邏輯上、情感上都比較能去讓對方理解
特別要提出這個費用項目,比較像是拿石頭來砸自己的腳
還要去說明你認定的理由,還要說服對方、說服調解委員
太累了!
我們不可能會把這樣的項目,放入任何的戰術當中
甚至於連「犧牲打」的資格都不夠…
提出來只會被打槍,並且讓協助溝通談判的中間調解委員產生不好的印象
反而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車禍理賠金額 討價還價
我們常常被人問到「合理賠償金額」要怎麼計算?
但是當我們反問:
如果你提出了你認為的「合理賠償金額」,到了調解會的談判桌上
調解委員一問:你的金額有可以退讓、商談的空間嗎?
大部分的人都是腦子一團空白!
因為沒有人知道,車禍理賠的談判需要有戰略、戰術的鋪陳!
只以為提出一個合理金額,就可以順利談成和解
因為合理嘛~所以對方應該不會有反對意見!
因為合理嘛~我都想好了對方問的,都準備了完美又合理、讓對方無法反駁的答案!
那你可以試想看看,
棒球比賽每個教練都認為自己球隊打擊者的安排,個個都是強棒!
那贏得球賽就根本是勝券在握了
只要坐在牛棚的教練以上翹二郎腿看比賽
什麼指導棋都不用下了~
對吧?!
所以下一篇,我們要討論「精神賠償」之前
也會特別說明討價還價的藝術與技巧。